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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燈裡的油   

 

經文:雅各書2:1-10 啟應文:29 (PS 146), 174(Eng. 285), 70, 510

09-09-2012

俗語說:「佛要金裝,人要衣裝」, 衫是一個人身份地位的外在標誌。有一對老夫婦,女的穿著一套褪色的條紋棉布衣服,而她的丈夫則是穿著布製的便宜西裝,也沒有事先約好,就直接去拜訪哈佛的校長。校長的祕書在片刻間就斷定這兩個鄉下老土根本不可能與哈佛有業務來往。先生輕聲的說:「我們要見校長。」祕書很不禮貌的說:「他整天都很忙。」女士回答說: 沒關係,我們可以等。」過了幾個鐘頭,祕書一直不理他們,希望他們知難而退,自己走開。他們一直等在那裡。祕書終於決定通知校長「也許他們跟您講幾句話就會走。」校長不耐煩的同意了。校長很有尊嚴而且心不甘情不願的面對這對夫婦。

女士告訴他:「我們有一個兒子曾經在哈佛讀過一年,他很喜歡哈佛、他在哈佛的生活很快樂。但是去年,他出了意外而死亡。我丈夫和我想要在校園裡為他立一紀念物。」 校長並沒有被感動,反而覺得可笑,粗聲地說:「夫人我們不能為每一位曾讀過哈佛而死亡的人建立雕像的。如果我們這樣,我們的校園看起來會像墓園一樣。」 女士很快的說:「不是,我們不是要豎立一座雕像,我們想要捐一棟大樓給哈佛。」 校長看了一下他們的穿著,然後吐一口氣說:「你們知不知道建一棟大樓要花多少錢嗎?至少要七百五十萬元!」 這時,這位女士沈默不講話了。校長很高興,心想總算可以把他們打發了。只見這位女士轉向她丈夫說:「只要七百五十萬就可以建一座大樓?那我們為什麼不建一座大學來紀念我們的兒子?」她的丈夫點頭同意。而哈佛的校長覺得很混淆和困惑。

史丹佛先生夫人(Mr. and Mrs. Amasa Leland Stanford,1824-1893) 離開了哈佛,他們在1891年成立了史丹佛大學 (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 紀念兒子 。事實上,這個故事是掰出來的。史丹佛先生在1852年到加州淘金,後來進入鐵路事業,非常有錢。他曾經擔任過加州第八屆州長和美國參議員。他的獨生子在十五歲時因傷寒死於義大利的佛羅倫斯,根本不可能上過哈佛大學。這種傳言藉著網路無遠佛及,故事被一傳再傳,最後史丹佛與哈佛大學只好在自家的網站上闢謠,澄清自己的清白,雖然這個有關以貌取人的故事不是真的﹐但對人性刻劃入木三分 。畢竟我們可能都曾經犯過同樣的錯﹐以高高在上的驕傲態度鄙視外表看上去平凡無奇的人。

「貧窮與富有」是雅各書的主題之一,因為當時的基督徒群體中,有基督徒按人的外貌待人,重富輕貧,造成教會很大的困擾。因此作者要基督徒謹言慎行,不可重富輕貧,因為神不偏待人(羅2.11; 西3.25),祂也不憑外貌看人 (撒上16.7)。他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人有了信,若沒有落實出來,這樣的信,有甚麼用呢?他甚至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17、24)初代教會教父認為,這與保羅因信稱義的教義唱反調,破壞了聖經的一致性,因此直到第二世紀末,雅各書才被納入新約,是最後一本被收錄於新約的經典。其實,保羅、雅各書和希伯來書都強調信心,保羅強調過去的信心,雅各書是現在的信心,希伯來書則是用信心勇敢進入將來。Metzger認為雅各書是一本充滿了猶太色彩的基督教箴言和倫理教訓,沒有神學討論,其文法與次經智慧書雷同,專長於美麗的隱喻 (1:6, 10,11,17-,23;3:3,4,6,11,12;4:14;5:2-3),內容很多取材於山上寶訓,強調信徒生活言行教訓的重要。由於雅各書成書之時,基督徒正面臨來自各方面的迫害,特別是猶太人,因此書信一開始就鼓勵在試煉中的人,要把信心活出來。他說:要控制你的舌頭!要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要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不要再犯罪!作者用詞簡潔有力,有如箴言。

雅各要我們要把信心活出來,以便行事為人與信心相符。其實,我們都是外貌協會的一員,當你第一眼 看見一個人外表的美與醜,衣著的華美或簡樸,要說不先入為主 真的很困難。作為信徒,我們當然會盡量避免這種以偏待人的心態,卻也會因著其他的因素而偏待人,譬如:身份、家世、學歷、職業、文化背景、政治理念、言行舉止、子女的成就 . . . 等等。尤其在教會生活中,我們依然擺脫不掉社會習性,難免會憑著社會的標準來挑選同工,或看待主內弟兄姊妹,甚至以此來斷定一個人是否蒙上帝祝福。

雅各說:這些都是錯誤的價值觀。他說:上帝揀選世上的窮人,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又讓他們承受他應許給愛他的人的新國度。在這裡,雅各告訴我們:世上的窮人有可能是屬靈的富人,肉體的貧富跟屬靈的貧富不必然是相對的。既然這樣,怎麼可以羞辱貧窮人呢?

我們知道德蕾莎修女一生服務窮人,但是在仁愛傳教會裡還有一個很特殊的幫助群體「患病和受苦的同工」,德蕾莎修女把這個群體叫做「我們的寶庫」。當她在為一位久臥病床的婦人服務時,忽然得到一個奇妙的啟示,那就是:讓這些在病痛中受苦的人成為她的精神會員,為她的修女們獻出病痛和祈禱。於是,德蕾莎修女對那個婦人說:「你在病痛中所能做的,比我為窮人所能做的更有價值。你可以將你的痛苦為修女們和我奉獻出來。在神的寶座前,我們可以支取到你們的愛,我們彼此相輔相成,補足我們各自與基督關係中所欠缺的。你們的祈禱和你們的痛苦,就像一個聖杯,我們將我們所獲得的愛放在裡面,因此,你們和我們同等重要,如果你們能夠和我們一起依靠那賜予我們力量的主,那麼,我們將無所不能。」

德蕾莎修女規定:作為修會的精神會員,每個病人都必須在精神上收養一個修女或修士,用自己的痛苦做犧牲,為修女或修士代禱。而修女或修士,則要為收養自己的病人奉獻自己的工作。她說:「每個修女或修士都有一個「第二個我」,為她(他)祈禱和受苦。作為另一個我,她事實上正在擔當我的工作裡面最艱巨的環節。給我力量和勇氣,使我有足夠的能量完成上帝的心意。這些受苦者的生命就像一根點燃的蠟燭,燃燒自己,拯救他人。」德蕾莎修女對這些患病和受苦的同工,非常尊重與愛護。她把他們的愛和犧牲比作生命之燈裡的油,而這油正是饑渴的基督、憂傷的基督所需要的。

就如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路6:20),不是關懷貧窮的人有福了,我們服事有需要的人,不單是把耶穌帶給他們,同時也是在他們裡面找到耶穌。上帝揀選他們,讓他們因著信而成為靈裏富足,而且能夠承受上帝國的人。換言之,我們可以透過他們得到那賜福。親愛的兄姊,我們因著神的恩典成為新造的人,就要遵守上帝國的新法則,也就是「愛人如己」的教訓。顯然的,愛絕對不是「人對我好,所以我對他好」的回饋行為,而是一種付出,甚至是像好撒瑪利亞人一樣,施行在毫無關係的人或敵人身上。你覺得這樣吃虧嗎?德蕾莎修女身體力行告訴我們,沒有!當然沒有!基督徒要成為世界上的光,我們每個人都是一盞燈,一盞燈不會影響到另一盞燈的光輝,真正影響光輝的是燈裡的油。只有我們不停地去愛、去照顧卑微的人,支取他們的勇氣與信心,燈才會長明不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