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第一課 耶穌時期的歷史和社會背景

一、書目(Bibliography):

  1. Achtemeier, Paul J., Joel B. Green, and Marianne Meye Thompson, Introducing the New Testament: Its Literature and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1.

  2. Barrett, C. K., The New Testament Background: Selected Documents. New York: Harper & Row, 1961.

  3. Brown, Raymond 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New York: Doubleday, 1997.

  4. 陳潤堂,新約背景,台北:校園,1986。

  5. Craig, Clarence Tucker, The Beginning of Christianity. Nashville: Abingdon, 1963.

  6. Davies, W. D., Invita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 Guide to Its Main Witnesses. Shefield: JSOT, 1993.

  7. Ehrman, Bart D., The New Testament: A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Early Christian Writings (2nd. Ed.). New York,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2000.

  8. Fuller, Reginald H., The New Testament in Current Study. New York: Charles Scrbner’s Sons, 1962,

  9. The Interpreter’s Bible New Testament Articles,謝扶雅等譯,聖經考釋大全,新約論叢,香港:督教文藝,1959, 1975。

  10. Keck, Leander E., editor,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New Testament General Articles, Nashville: Abingdon, 1995.

  11. Kee, Howard Clark, Understanding the New Testament (4th. ed.). Englewood Cliffs: Prentice-Hall, 1957, 1965, 1973, 1983.

  12. Kee, Howard Clark, 謝秉德譯,新約聖經探源,香港:督教文藝,1967。

  13. Kümmel, Werner Georg,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Nashville: Abingdon, 1975.

  14. Marxsen, W.,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n Approach to its Problems.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70.

  15. Metzger, Bruce M., The New Testament: Its Background, Growth, and Content. Nashville: Abingdon, 1965, 1983.

  16. Metzger, Bruce M., 蘇蕙卿譯,新約導論,香港;督教文藝,1976。

  17. Perrin, Norman, The New Testament An Introduction: Proclamation and Parenesis, Myth and History.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74.

  18. Porter, Stanley E., & David Tombs, Approaches to New Testament Study. Shefiled: JSOT, 1995.

  19. 吳慧儀,談情說理話新約,香港:更新,1998。

二、前言:

主前323年,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佔歐、亞、非等國,勢力到達印度。他的帝國在地中海沿岸在通俗希臘文 (Konie Greek) 下統一起來,為希利尼文化 (Hellenistic Culture) 時期。希臘人推廣文化,因此希臘的宗教、藝術、文學、語言、哲學、醫學等,深深影響猶太文化,以及地中海世界。舊約翻譯成希臘文為七十士譯本(LXX),新約也多以希臘文寫成。

三、兩約之間的歷史發展:

A.希臘時期(BCE333–BCE63)

亞歷山大大帝去世後帝國分成三個:馬其頓(希臘)、敘利亞、和埃及。巴勒斯坦先由埃及統治,後是敘利亞統治。埃及對待他們算好。但是敘利亞王以希臘文化的入侵耶路撒冷,褻瀆聖殿。在主前167年猶太人鼓動反希運動。猶太領袖馬提亞馬加比 (Maccabeus) 率五個兒子 (三子名叫猶大)和游擊隊起義抗希而建立「馬加比王朝」。後來猶太人瑪加比家族敗亡,巴勒斯坦地再次陷入混亂的局面。後來由羅馬凱撒大帝Augustus Caesar, 63 B.C.E-14 C.E.)統一天下,於是自27 B.C.E.至180C.E.,便進入羅馬和平的局面 (Pax Romana)。

B. 羅馬時期 (B.C.E. 63–70 C.E.)

希臘在B.C.E. 63年被羅馬大將龐比 (Pompey) 征服,猶太人從此轉在羅馬鐵蹄下苟安度日。羅馬政府並不強迫統一人民的語言、信仰、文化和生活方式,並且透過強大的統治組織、經濟,給人民許多好處。

  1. 羅馬帝國疆土遼闊。羅馬人以完善的法律和行政系統統治了地中海一帶國家共五百年。為了便利交通而建大路。沿途也屯置兵站以保安全。希臘語 (Konie)仍是普通話。

  2. 羅馬皇帝也准許各地有分封王與巡撫管治。大希律 (75-B.C.E. 4)是猶太地的分封王。他害怕那「生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出現而殺猶太全地的嬰孩 (太2)。

  3. 他的兒子希律安提帕任加利利王(B.C.E.4 -39)。他騙同父異母兄弟的妻子希羅底作自己的王后。施洗約翰指責他們而遭斬首示眾 (可6:17-29)。他以為耶穌是復活的施洗約翰 (太14:1-2)。後來他聯合了猶太地的巡撫彼拉多處死耶穌。

  4. 猶太民族主義者組織奮銳黨 (Zealots) 進行顛覆。67年他們帶領猶太人與羅馬對抗,引起皇帝的憤怒。70年聖城被羅馬犁為平地,奮銳黨死在死海邊。耶路撒冷教會記起耶穌的吩咐 (太24:1-2)退至曠野。戰爭前敬虔人得到神聖啟示,帶領耶路撒冷教會大舉遷離,越過約旦河,遷到Pella城。基督徒離開耶路撒冷,好像聖潔的人棄絕了京城以及猶太全地。神聖的審判最終臨及猶太人,報復他們逼迫基督與使徒的罪行,將這行惡的一代從地上徹底拔除(Eusebius, CH 3-5-3)。以後沒有猶太人教會消息。

三、兩約之間的歷史發展:

  1. 希臘文成為了當時的「普通話」。猶太人把整本聖經(舊約加次經)由希伯來文譯成希臘文。就是保羅所用的聖經著名的《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LXX)。

  2. 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的哲學深深影響當時文化,初代教會的神學也受它們的影響。斯多亞派的禁慾主義 (Stiocism) 和以彼古羅派的享樂主義 (Epicureanism) 也影響當時人的生活。保羅在佈道中須和這些人辯論 (徒17:16-18)。

  3. 羅馬統治希臘,但希臘在宗教、文化、道德方面反而影響羅馬。羅馬的奴隸制度影響社會甚巨,保羅在以弗所、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及加拉太書為奴隸辯護。羅馬演講家及哲學家西塞羅(Cicero, 43B.C.-?)提倡該撒為神。方伯迦流的弟弟 (徒18:12)辛尼卡(Seneca, 3B.C.E-65) 是宗教倫理家。他認為神是人的朋友,慈愛的父,聽人祈禱。鼓吹節慾,輕看財物,,實行大同主義。

  4. 神秘宗教 (mystery cults) 教徒:希臘人和羅馬人信神秘宗教。以以弗所亞底米(Artemis)神廟,羅馬稱戴安納 (Diana),農神大米底 (Demeter),生命神米特拉神 (Mithra),陰間神依斯 (Isis),動物神多尼斯神 (Dionysus),大聖母神希比利神 (Cybele)等。各鄉鎮有廟堂。遇到神的大日子,就演酬神戲。新約教會在信仰紛亂,神話充塞和道德低落環境中。保羅行蹤見到各種不同神廟名。還有雅典「未識之神」。占星學在歌羅西流行(2:16)。

四、宗教集團

  1. 祭司:舊約時代祭司原是獻祭、傳達上帝旨意教誨民眾,由利未人擔任。以色列人從巴比倫歸回後,沒王,外邦人不希望大衛王室抬頭,祭司權力逐漸擴張擁有政權。羅馬時期,大祭司成為野心家的對象。大祭司捉耶穌和保羅,以公會會長來作審判者。在爭權奪利環境下,祭司難保清高。外來統治者廢大祭司,立新祭司,有人用錢買大祭司職。

  2. 文士:文士抄聖經及向平民解釋律法和生活。要成為文士,得多年跟隨拉比,並把拉比對他們教授的律法與講解背誦。以斯拉前,只有祭司學律法、教律法。以斯拉後他們捲入政治,少有時間研究律法。有一班學者專門學律法,解釋律法,和教律法。教法師就不限祭司了。律法包括十誡,儀文律法,摩西的律例和規條。這團體有時稱為律法師。拉比是對他們的尊稱乃夫子的意思。他們工作分為:1 研究和解釋律法。2.以法律教授青年。3解釋律法的疑問和律法訴訟。4審判官。文士或屬法利賽黨。文士在猶太人中博得尊敬。70年聖城被毀,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祭司都被消滅,唯文士存留至今,猶太教僅存拉比 (Rabbi)。

  3. 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源自馬加比的哈西典人(Hasideans)。法利賽是分別出來之意,常以聖人自居。他們嚴守律法和教義,遵守口傳律法和禮制。相信靈魂不滅,死人復活,善惡在來生報應。注重對彌賽亞的盼望,卻不信他會受苦。他們自誇:若有兩人上天堂,其中一個必是法利賽人。施洗約翰斥責他們為毒蛇的種類 (路3:7)。耶穌卻數他們的七禍 (太23:13-36)。

他勒目(Talmud)中分別列述了七種不同的法利賽人:

  1. 肩膀法利賽人:小心翼翼地遵守律法,卻把善行寫出掛在肩上,以贏得聖潔和良善名聲。

  2. 等會兒法利賽人:對於善行有一套正當推託理由。他承認最嚴格法利賽信條,他總能夠找到一個推辭,使他的實行與他的信條不符。

  3. 皮破血流法利賽人:他們接受這名因,巴勒斯坦婦女地位很低,正統的教師不能在公眾場合與婦女交談,即使自己妻子亦然。他們不允許在街上看女人。為避免他們祇好閉上眼睛,因而碰上牆壁、房屋與障礙物,弄得自己皮破血流。

  4. 杵和臼的法利賽人或駝背的法利賽人:帶著自負的謙卑,走路時背如臼中的杵或駝背,他們謙卑得甚至不把腳舉起來,遇到障礙物就跌倒。

  5. 永遠計算善行的法利賽人:在上帝和自己間,求達到平衡。他相信每做一件事,就使上帝欠他多一點債。他認為宗教就是隨時的計算得失利害。

  6. 膽怯或懼怕的法利賽人:懼怕上帝審判,時常洗淨杯盤外面,使他看來很好。他認為宗教就是審判,人生就是逃避有可怕苦惱的審判。

  7. 敬畏上帝的法利賽人:真實愛上帝,不論多麼困難,他仍樂意遵從上帝的律法 (Barclay, 馬太福音註釋,v.2, pp. 283-284)。

4.撒都該人:撒都該人的起源不能肯定,但是黨徒多是祭司和貴族。他們有許多主張與法利賽人相反。政治上主張聯結羅馬政府。宗教上否認口傳的傳統,否認死人復活。聖殿前的買賣是他們聯合奸商的所作所為。

5.奮銳黨(Zealots):奮力銳進保存猶太律法及規則者。也是狂熱顛覆份子,主張用武力驅除羅馬人,決心光復祖國。源自馬加比黨餘,常暗殺羅馬官員。滅於公元70年。使徒西門是奮銳黨黨員 (太10:4))。

6.希律黨(Herodians):希律家族任巴勒斯坦地的分封王一百多年(B.C.E.37- 66)。希律黨黨員是希律王擁護者。他們融合希臘與猶太教教訓宣稱彌賽亞的國度已應驗在希律王朝。他們見耶穌所傳屬靈天國的道與他們的利益相抵觸,政治立場則與支持猶太人獨立的法利賽派不同卻聯合謀害耶穌 (太22:16、可3: 6、12:13)。

7.愛色尼人(Essenes):新約沒被提及。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 (Flavius Josephus, 37-100) 及猶太哲學家腓羅 (Philo, B.C.E.20-50) 記載:他們是聖潔之民。學者們認為施洗約翰像是愛色尼人。居住在死海北部與南部曠野山洞。他們脫塵僻世一起生活,紀律嚴明,自食其力,苦行克制私慾,財物同用,身穿白衣,每日聚會崇拜讀經禱告。近代考古學者發掘死海古卷密切關係。

8.散居各地的猶僑:猶太地的數次淪亡,造成許多猶太人散居在地中海一帶國家。他們的思想比較開放,也勤力作生意和作良民。保羅就是散居在大數的猶太人。他也喜歡到各地會堂傳福音給這些人。

9.猶太平民:他們佔約百分之八十的猶太人。在法利賽人眼中他們是不懂得律法的人,也因此受鄙視,認為是不聖潔的人。不和他們一起用餐和通婚。耶穌認為他們是流離困苦的人或無牧的羊 (太9:36-38)。

五、宗教形式

  1. 律法:在新約時期,律法變成繁文縟節。猶太教把摩西中的律法與訓誨整理成613條,其中248條可作之事、365條禁止之事。法利賽人守舊約的教義,嚴守律法。耶穌把誡命精神歸納為兩條,人與神的關係和人與人的關係,並說:「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誡命的核心就是愛。加爾文進一步解釋說:整個律法的趨勢就是要實現完全的義,以上帝的聖潔做為人生的模範。

  2. 聖殿是猶太人精神堡壘。每逢節期,猶太人從各地到聖殿獻祭。聖殿有東、西、北面石階從外邦人院通向內院。內院有分婦女院、男人院、祭司院、聖所和至聖所。聖所和至聖所之間有大幔子隔開(太27:51)。內院有十三個錢箱供人捐獻(可12:41)。東階是美門,准許乞丐停留在此(徒3)。

  3. 節期是猶太人熱鬧的日子;有逾越節、五旬節、吹角節 (Rosh HaShanah,猶太新年)、贖罪日、住棚節、普珥節、修殿節 (祝獻殿,約10:22) 等。許多散居各地的猶太人都上耶路撒冷來守節 (徒2:5)。

六、聖經的文學背景

  1. 希伯來人的聖經和新約:希伯來人的聖經也就是《舊約》。猶太人的宗教思想受舊約的教導。初代教會的聖經是舊約。保羅用的聖經是七十士譯本。保羅收藏的書卷也不少 (提後4:13)。在使徒時代新約書信也漸漸流傳(彼後3:15)。

  2. 次經和偽經:猶太教在兩約中間時期寫成次經 (旁經,apocrypha) 和偽經(pseudepigrapha) 的影響。基督教徒也都受這些書卷影響(猶14)。次經和偽經又可分為舊約時期和新約時期的。次經記載許多歷史事蹟,為沉靜的兩約中間時期提供了寶貴資料。

  3. 宗教法典:猶太法典的律法和教導定形了當時猶太人的生活方式。新約的作者也常常假定讀者們認識這些宗教法典的教導。後來許多拉比寫成了許多片斷的筆記來講解這613條的律法。這些零零碎碎的記錄就組成了《他耳目》(Talmud)。他耳目的數目一直在增加。他耳目又分兩部份:Mishna(複述),和Gemara(補充)。他耳目可說是猶太人無所不包的百科全書。另一套稱Midrash(解釋)是註釋書卷。

  4. 希臘文學作品:希臘人的文學作品和哲學深深地影響整個羅馬帝國人民的思想。保羅有一次引用當時詩人的話來作辯論(徒17:28)。又有一次保羅在以弗所傳福音感動該城的人願意把邪教異端的書焚燒掉,書值五萬塊錢 (徒19:19)。

  5. 希臘哲學: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的哲學思想不只是影響了初期教會的神學思想,也影響了整個西方的哲學思想。柏拉圖(Plato 427-347 BC) 是蘇格拉底的學生,用辯証對話法 (dialectic) 提倡說 真實 (Reality) 並不在於形而下 (物質的)肉眼可見的物體,而是形而上的物體概念(idea/form) 裡。最高的追求是非物質的 真善美。以彼古羅派提倡靠人的感覺來享受這物質的世界。斯多亞派卻認為人要克制自己的肉體,以便讓自己的靈魂可以過一個調和的道德生活。

七、結論:

耶穌時期有許多事物都和文化、政治、歷史和猶太教有關,所以我們要瞭解新約聖經和耶穌的言行時,必定要瞭解當時的情況,因為耶穌的教導都取材當時之實況。難怪德國聖經學者以當時生活處境(Sitz im Leban)研究聖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