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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研讀
希伯來書導論
希伯來書第1章
希伯來書第2章
希伯來書第3章
希伯來書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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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弘兄袁文雅姊
府上
2007-12-7
一、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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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ridge,
Harold W.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Hermeneia.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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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clay, William.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The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55,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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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clay, William,文國偉譯,希伯來書註釋,香港:基督教文藝,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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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ddock, F. B.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Introduction, Commentary, and Reflections.” Pp. 3-173 in vol. 12 of
the New Interpreter’s Bible. Nashville: Abingdon,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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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 Luke Timothy.
Hebrews: A Commentary. Louisville:Westminste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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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俊義,希伯來書信息,台北:信福,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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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牧谷,還我祭司的豐榮,香港:更新資源,1999。
二、簡介:
希伯來書是新約中文字最優美,最具爭論而且最有深度的神學論述(Johnson,
Hebrews:
A Commentary, p. 1)。不但如此也像謎一般在一世紀時基督教文獻中最為人所不解(Attridge,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 1)。希伯來書在教會經課(lectionary)中引用極廣,它可用於受難日、受難週、聖誕節、天使報喜日(annunciation,
3月25日)、耶穌上聖殿(the
Presentation of Jesus in the Temple, 2月2日)、三一主日到待降節都可用,但卻沒提到復活和聖神降臨(Craddock,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 4)。170年左右編成的穆拉多利經目(Muratorian
Canon)不見希伯來書列在新約目錄當中。羅馬的革利免給哥林多教會書信最先提到希伯來書。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和俄利根對希伯來書非常推崇,但不確定應否列入正典。居普良(Cyprian)從未提過希伯來書;特土良知道教會曾辯論過它的地位。猶西比烏說它被列入有問題的經卷(disputed
books)中。四世紀中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時代希伯來書才正式為新約經卷之一(Barclay,
William.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 5)。
三、作者:
因為作者不明長久被擱在新約正典邊緣[1],但毫無疑問是出自使徒或直接和使徒有密切關係的人。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和俄利根對作者為保羅持保留態度,但是多位東方教父認為是保羅的作品,如:Eusebius、Peter
of Alexandria、Athanasius
of Alexandria 、Cyril
of Jerusalem、Gergory of Nazianius、Didymus、Cyril
of Alexandria (Attridge,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 2)。由於希伯來書被廣泛運用於教會,並為信徒所推崇。教父們覺得應放在新約正典�婸P保羅書信並列(Barclay,
William.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p. 7-8)。
Johnson認為有六個原因說明保羅不是希伯來書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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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保持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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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即便有爭議性的書信都有署名,但此書無收件人,無保羅問安,結尾也沒有保羅向眾信徒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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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希臘文有些保羅所用,但是有更優美保羅沒用的希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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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舊約引用和保羅書信不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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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的論證有些和保羅或許相像,但他比還要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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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Johnson認為希伯來書作者,應用柏拉圖式的世界觀(Platonic)貫穿全書信,而整體保羅書信只在林後三、四章使用(Johnson,
Hebrews: A Commentary, p. 40)。
希伯來書到底作者是誰,歷代有許多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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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最初名稱是:給希伯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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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保羅寫作,路加翻譯;也有人說是革利免翻譯了《希伯來書》。(Eusebius
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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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利根(Origen)
評論希伯來書:希伯來書之用字遣詞,雖然作者自謂言語粗俗,事實上並不粗俗。還有本書信之思想與風格令人激賞,不亞於其他任何使徒的書信。又說:「基本上,我認為希伯來書還是使徒的思想,但用字措辭應該是出於一個記錄使徒說話的人,在閒暇的時候將師傅的口述記錄下來。若有教會認定這書出於保羅,也值得接受。自古以來人們傳說此乃出於保羅。但是,到底誰才是這書的作者,只有神知道。有些先人認為是羅馬監督Clement所寫的書信;也有人說是寫福音和行傳的路加所著。關於這事,這樣說就已經足夠了(Eusebius,
HE 6-25: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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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土良(Tertullian)認為是巴拿巴。巴拿巴是居比路人以講優美希臘語著稱。巴拿巴是利未人(徒4:36)。他對祭司和獻祭制度最是熟悉。他被稱呼為勸慰之子;而希伯來書就是一篇勸勉的話(13:22)。他是一位被猶太人和希臘人同時接納作領袖的人物。所以巴拿巴的身份和本書的作者吻合,但他的名怎樣會從這書中消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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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柔米(Jerome)則說此書是保羅寫的。奧古斯丁(Augustine)亦持相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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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斯母(Erasmus)則認為是出自羅馬的革利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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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宣稱本書作者是亞波羅(Apollos),而不是保羅。亞波羅生於亞歷山太的猶太人,能言善辯,又熟識聖經(徒18:24,林前12:3-4)。本書作者熟識舊約,又有口才,他的思想和辯論出自亞歷山太具有深度文化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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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則說是路加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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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那克(Harnack)認為希伯來書是百基拉和亞居拉(Aquila
and Priscilla)的聯合著作(徒18:26、林前16:19、提後4:19),他們的家庭在羅馬,並開放家庭作為禮拜聚會(羅16:3-5)。哈那克解釋這本書開始沒有問安的話和作者姓名的原因,是作者是女性,而當時女性不許當教師(摘自Barclay,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p. 7-9、Johnson,
Hebrews: A Commentary, pp. 40-44、盧俊義,希伯來書信息,p.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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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
認為若是前面所提那些人都有資格,其實:西拉(Silas,徒15:40-18:5、林後1:19、帖前1:1、帖後1:1、彼前5:12)
和以巴弗(Epaphras,西1:7、4:12、門23)也可列入(Johnson,
Hebrews: A Commentary, p.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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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ridge
還列Aristion、提摩太(KJV在卷尾註明提摩太在義大利完成Written
to the Hebrews from Italy by Tinothy)、腓利(徒8:26)、耶穌母親馬利亞。
在諸多作者中Barclay
以為亞波羅、巴拿巴和百基拉和亞居拉的可能性較高(Barclay,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p. 8-9)。而Johnson和Attridge卻討論巴拿巴和亞波羅(Johnson,
Hebrews, pp. 41-44、Attridge,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p. 3-4)。
四、讀者:
希伯來書不是寫給任何教會,否則接信人名一定不會失去。它寫給志同道合的信徒,而且他們很有學問,經過長時間的學習真道準備自己做教會的導師(5:12)。讀這信的人必需有舊約知識才看得懂。作者稱它為一篇『勸諭的話』。雖然結語仍沿用問安的書信格式,但開首並沒有用像保羅寫信時慣用的語調(Barclay,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p. 6-7)。信中提及的教會已建立多時(5:12),但不是使徒建立的(2:3),他們的教會過去曾經有過出色的領袖和教師(13:7),他們慷慨,思想開通(6:10),曾經受過迫害(10:32
&
34)。
五、日期:
早期親聞主道的人把福音的信息傳給第二代信徒(2:3)。經過悠長的歲月(10:32),且寫下一段輝煌的殉道史,他們的信仰已進入成熟的階段(5:12),這些信徒雖然有的家業被搶去(10:32;
34),為信仰吃盡苦頭,但未到流血的地步(12:4),因此作者提醒他們要反省,效法昔日信徒的殉道精神(13:7),同時警告會有另一波的迫害。本書寫於兩次迫害之間。首次迫害是64年尼祿王(Nero)期間;第二次迫害在85年多米田(Domitian)時代。Barclay推測,寫成時很可能接近第二次迫害,大約是80年左右(Barclay,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p. 5-6)。Johnson認為在45-90年間(Hebrews:
A Commentary, p. 38)。Craddock認為羅馬的革利免曾經在95年引用希伯來書,由此推之,當成書於60-95年間。Attridge則認為完成於60到100年間(Attridge,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 9)。約翰福音有關耶穌與撒馬利亞婦女的談道(4:21-23),真實敬拜的觀點幫助了希伯來書的作者。約翰福音寫於70年至100年間。因此這本書寫作時間應在這個時間左右(盧俊義,希伯來書信息,p.
5)。
六、希伯來書作者有猶太人的神學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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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認為看見上帝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創32:30、士13:8-22)贖罪日是猶太人崇拜的大節期。一年中只有這一天才准大祭司進入上帝居住的至聖所。除了大祭司外,從來沒有人可以進去的。而且律法還警告他在�堶惜ㄜ膉[留,否則以色列民就必遭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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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約就在猶太人思想中產生。上帝本自己的恩典,親臨以色列民,這恩典不是靠人的功勞而得來的,就是以色列民必須遵行律法(出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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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遵行律法,就可到上帝面前;不守律法就是犯罪,而罪堵塞了通往上帝的路。利未祭司制度和獻祭就是為清除這個堵塞而設的。人需要祭司和完全的獻祭,只要一次獻祭,就永遠開啟通往上帝的路。希伯來書作者認為只有基督才能擔當這個重要角色,才可以帶領人進入真境,通到上帝的面前。
七、希伯來書作者有希臘思想背景:
希臘人一直受柏拉圖二元論的影響,如貶低身體和世界,高舉靈魂和真正的現實,認為只有理性才能帶領人去到真正的現實。真的世界只存在於某一個地方,或稱意念,或稱模樣,而今世只不過是那真世界的幻影和不完全的複本而已(8:5)。柏拉圖說:『創造主先照一個永恆不變的模樣去創造和設計,眼前的世界只不過是一個複製本而已。』希伯來書作者清楚地告訴希臘人:『你們窮一生之力去尋找逃離幻影求得真理,耶穌可以幫助你們得到(Barclay,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p. 2-3)。』
八、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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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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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高過天使,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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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高過摩西和約書亞,3: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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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祭司職位,4: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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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約,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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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祭,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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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重要性,1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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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勸勉和結語,13:1-25(現代中文譯本聖經,
p. 338。)
九、結構(Craddock,
F. B. “The Letter to the Hebrews, p.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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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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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勉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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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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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勉 3: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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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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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勉 5: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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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7: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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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勉 10:19-13:25
[1].
教會史家Eusebius記載保羅書信共十四封…。..就像有人因著爭論希伯來書是否出自保羅,而束之高閣。我將在本書合式的地方,引證前人對此書的見地。(Eusebius,
H.E., 3-3:4)。當時最有學問的Gaius在Zephyrinus統治羅馬時,反對Droculs的代表。Gaius反對Phrygian的異教教訓,他用聖經的話創作新書來壓抑反對者輕率大膽的聲浪時,只提到保羅的十三封書信。《希伯來書》並沒有和其他書信放在一起,因為在當時,有人並不認為《希伯來書》是保羅的著作,甚至今天的羅馬人也是如此(Eusebius,
H.E., 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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