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之泉—專訪「光寶文教基金會」執行董事林元生    

        採訪:林宜瑩  耕心週刊 438期,2005123

三十多年前,我自大同工學院電機系學業後,便進入當時全球最大的半導體製造公司——美商德州儀器台灣分公司服務。後來,德州儀器決定關掉 發光二極體(LED)台灣的生產部門,由於我本身就是投入這方面的研發,便與同事宋恭源、吳安豐三人出來,合力開創公司,就是現在的「光寶科技」(LITE-ON)。

創業的前三年,確實會發生資金周轉的困難,甚至有一、兩次資金實在調度不來,我們身為高階主管的,就以自己先不支薪來撐過去。不過這只是創業前幾年發生的情況,而且多半是與當時的經濟景氣變化有關。我們相信:「景氣不好是在修理不爭氣的公司!」因此,景氣不好時,就是我們調整公司的策略與步調的時候。如同 聖經上的教導,當試煉臨到我們時,其實是為了使我們更好、更進步,因此每當我遇到困難,都以禱告來交託給主耶穌,說也很奇妙,往往問題就因此迎刃而解。

自創業以來,信仰就一直是我最大的支柱,工作夥伴都知道我是基督徒,我也一直以基督信仰的原則與聖經的教導來帶領團隊及幹部。從廠長、副理、經理、總經理一路走來,我常常與同仁分享生命中的小故事,也讓大家知道,企業不是只有賺錢而已,而是要創造一個健康、良好的工作環境,雖然合適的待遇重要,工作的環境 也很重要。

20025月,我應「國家祈禱早餐會」之邀,前往分享個人見證時曾經提到,在創業的過程中,最令我安慰的有二件事。首先是我與一些基督徒同事在公司裡成立了「光寶團契」。雖然我們的公司也像許多企業一樣,曾遭遇到風浪及困難,但我總能在與團契同工的禱告中,將難處交託給上帝;公司也能蒙上帝的保守,安渡難關,並且獲得更大的祝福。辦公室團契的同工讓我在信仰上得到很大的激勵。

第二件令人安慰的事,就是我能確實遵守聖經所說的,將所得的十分之一以上奉獻給上帝,上帝就大大地賜福給我,遠超過我所望所求的。相形之下,台灣企業送紅包的文化就讓我感到很困擾。我做光寶總經理時,就嚴格要求各部門不准送紅包給廠商或客戶。雖然業務部曾反應可能會因此損失生意,可是我相信,只要努力提昇服務及產品品質,一定比送紅包還能贏得客戶及廠商的認同。果然,光寶的總營業額不減反增,甚至比以前更加成長。

講到如何激勵部屬,我是以尊重、愛、扶持為原則,讓同仁感到有成就感,可以真心相待。另外,就是給部屬合理的要求,如此才能使企業有凝聚力,朝共同的目標前進。「一個沒有要求、沒有紀律的軍隊,打不了一場漂亮的勝仗!」

我認為,由主管訂計畫,要求部屬去執行,這種模式是錯誤的。唯有員工自己訂定計畫,他們才會甘心樂意去努力執行、實踐、完成;若做不好,自己也才可以知錯能改。我會從旁協助員工進行考核、檢討、修正,然後再追蹤改善後的進度,如此才能互相學習成長。

至於如何解決職場上人與人彼此爭競引發的衝突,我的作法是把當事人分別找來私下談,私下勸勉,如果可能,會做中間人,讓彼此好好溝通,化解誤會。

我一直希望趁自己還有力氣時,能多為上帝及社會做點事情,因此,我在總經理的任內,就積極培養幹部,給予尊重及適當的授權,期望他們能做得比自己更出色、更有能力。因為這樣,我才能在45歲時,就從第一線的總經理職位退下來,投入「光寶文教基金會」的工作,期待通過公益文化活動的推廣,讓人們的心靈更加豐富,也讓耶穌基督福音的種子更容易在人們的心田生根發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