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流派(Arianism) 和尼西亞會議(Nicaea Council) 


2007-1-21

ㄧ、緣起:

亞流(Arius, c250-336)是亞歷山太教會的長老。318年主教亞歷山大(Alexander, d. 328)因亞流犯無法挽回的錯,亞流與支持者被逐出教會。優西比烏是早期著名的宗主教支持亞流(Eusebius of Nicomediad. c342不同於教會史家撒迦利亞的優西比烏,但後來教會史家在尼西亞會議後也同情亞流),亞流派的爭辯展開。 

亞流派根據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耶穌說:「因為父是比我大的(14:28)。」,認為耶穌次於天父認為只有聖父,乃是在無始之初即已存在,聖子、聖靈乃上帝在創世以前所造;耶穌基督次于上帝,賦有創世的權能而被稱為上帝。亞流派反對教會佔有大量財富。

二、亞流主要教義:

1.     基督是上帝首先的被造物,卻又是萬物的造物主。

2.     耶穌是受造的。

3.     聖靈為聖子所造。

4.     耶穌不是敬拜的對象。

5.     拯救是因為耶穌基督成為順服的榜樣,被上帝接納為兒子,如果我們效法耶穌基督順服,也可被上帝接納為兒女(林鴻信,教理史,pp.168-170)

三、亞他那修(Athanasius, 297-373)

亞他那修年輕時教會受到逼迫,他在亞歷山太教義學院受教育;因其能力與敬虔,亞歷山大主教(Bishop Alexander)對他另眼相看。他還作執事時就陪亞歷山大主教去參加尼西亞會議;亞歷山大去世後他成為主教共46年,期間被放逐5次(共17年)。

他的作品顯出深博學養和豐富的品性;對道成肉身教義認識極深,對亞流絕不妥協,辯論思路分明,說服力強;他的《節期書信》(Festal Letters)真摰的教牧心腸,聖安東尼傳(Life of Antony)表露他對修道主義的嚮往。《反亞流》(Against the Arians)及類似作品,基督教神學及認識論(Epistemology)向前邁進一步。按亞他那修的看法,這是個關係教會生死的問題,他對亞流主義是絕不妥協的。《論道成肉身》有很強宇宙論,重點在道與世界的關係。道本來就是神,而整個創造都是靠神的恩典才能存在,但人認識道,只是認識世界,不是三一神的本體;這是傳統神學的立場。神不能從受造界歸納出來,只能從聖經來了解。亞他那修對聖經及釋經學(Hermeneutics)掌握非常深厚。

《論聖靈的書信》(Letters Concerning the Holy Spirit),亞他那修處理人否認聖靈神聖地位的問題,因此他的三位一體神學得以進一步的推展,他把聖靈完全融入他的神學體系去[1]

四、尼西亞會議

君士但丁王恐教會發生分裂,為求奠定羅馬帝國之教會基礎,於325年,在小亞西亞召開一個會議,解決爭端,並製定一個統一的公認的教義,以資教會的信守。此即尼西亞第一次大公會議,全國的主教和長老,幾乎全部出席,在君士坦丁的主導下,約有250至300人位主教出席[2]。中心議題為「基督究竟是真神,抑僅為首先最大的受造物」。出席除了少數來自西方教會外,其餘都是東方教會代表。其中分為亞流派,亞歷山大學派(亞他那修)及由歷史家優西比烏所領導的中間派。當時亞流主義學派的代表優西比烏用經文立論權威,但卻沒充分討論下受到否定。君士坦丁皇帝要求下會議採納了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所倡議的「聖子與聖父同質」(homoousia[3])。結果全體主教簽署通過《尼西亞信經》。沒有簽署的兩位主教與阿利烏被驅逐,亞流派被斥為異端。西方教會受特土良(Tertullian)的影響,忠於尼西亞會議結果,奠下三位一體為基督教傳統教義的基礎。

五、結局

尼西亞會議結果此派被斥為異端。其後更被驅逐和逼害。大公議中採用了關鍵性字詞--「聖子與聖父同質」,耶穌與天父的爭論仍持續。東方教會主教們多數拒絕尼西亞信經。君士坦丁大帝在神學態度變更和羅馬皇帝支持,亞流派得以保存。380年第一次君士坦丁堡會議召開,聖靈被接納為三位一體神格,而亞流派再次被斥為異端。三位一體神學巳確立。亞流派只在日耳曼中存在,7世紀時在伊比利亞半島最後信奉亞流派君主改信天主教後,亞流派在歷史完全淡出。

桂德金氏(Gwatkin)說,亞流派的基督乃僅系一位異教的偶像。卡萊耳(Car1y1e)起初曾為亞流教義爭辯,認為無足輕重;以後才恍然大悟。神體一位論派(Unitarian),反對「三位一體論」,否認基督神性為現代亞流派。耶和華的見證人(Jehovah Witness)被稱為現代亞流;他們稍微修改了歌羅西1:15「耶穌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他們把它改成「一切被造的第一位」,說耶穌是被造中的第一位,即靈界中的天使長,祂是受造物、存有中的首位。 

 


[1]天主教的地位極高,但在新教卻僅在大齋節或待降節才使用。歸正教會在比利時信條 (Belgic Confession) 和紇里微提信條 (Helvetic Confession) 給予承認,但平時並沒使用。

The Athanasian Creed:

1. 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遠沉淪。

3. 大公教會信仰即:我等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4. 其位不紊,其體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聖靈亦一位。

6. 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恆之尊嚴。

7. 父如何,子如何,聖靈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聖靈亦不受造。

9. 父無限,子無限,聖靈亦無限。

10. 父永恆,子永恆,聖靈亦永恆。

11. 非三永恆者,乃一永恆者。

12. 非三不受造者,非三無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無限者。

13. 如此,父全能,子全能,聖靈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聖靈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聖靈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認三位均為神,均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謂神有三,亦不得謂主有三。

21. 父非由誰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獨由於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為受生。

23. 聖靈由於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為發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聖靈,非三聖靈。

25. 且此三位無分先後,無別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恆,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當敬拜一體三位,而三位一體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體之神。

29. 再者,為求得永恆救贖,彼亦必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成為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認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穌基督,為神,又為人。

31. 其為神,與聖父同體,受生於諸世界之先;其為人,與其母同體,誕生於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靈,血肉之身。

33. 依其為神,與父同等,依其為人,少遜於父。

34. 彼雖為神,亦為人,然非為二,乃為一基督。

35. 彼為一,非由於變神為血肉,乃由於使其人性進入於神。

36. 合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於位格為一。

37. 如靈與身成為一人,神與人成為一基督。

38. 彼為救我等而受難,降至陰間,第三日從死里復活。

39. 升天,作於全能神父之右。

40. 將來必從彼處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臨時,萬人必具身體復活;

42. 並供認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惡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會之信仰,人除非篤實相信,必不能得救(歷代基督教信條, pp. 25-30)。 

[2] Cairns, E.E., Christianity through the centuries : a history ofthe Christian church. 
     Grand Rapids : Zondervan, 1996, p. 148.

[3]亞他那修的神學可用「同質」(homoousion)來作總結──聖子與聖父是同為一質的。成為肉身的聖子,是我們明白啟示和救贖的基礎。雖然這個詞語聖經沒有用到,卻是一個上佳的「指標」,具有很大的詮釋及照明的力量,使我們明白三位一體之神的本性和工作。會議中君士坦丁大帝接受亞他那修的見解,作成了二十條教會法規。其中與三位一體的教義有關的,有以下三個重點:

(1)耶穌是神的獨生子。

(2)耶穌是真實的神,不是靠恩典而存在,在本質上就是神(即上帝)。

(3)耶穌與天父是同質,耶穌並不是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