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主揀選保羅時,雖然一再告訴他,將為主的名受苦,但是保羅說:「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堶n遇見甚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埵V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20:22-23)。路上也有門徒被聖靈感動警告他即將遇到的事,保羅並沒有因此卻步,到了該撒利亞的腓利家中,有先知亞迦布及腓利的4個女兒,都預言保羅將被捆綁交在外邦人手�堙C保羅的同工和腓利等,都苦勸保羅不要去耶路撒冷自投羅網。保羅印證聖靈
交給他充滿坎坷、苦難的指示,但是他說:「我為著主耶穌的緣故,不但在耶路撒冷被綑綁,就是死在那裡也是心甘情願的」(v.13)。
從使徒行傳21章後半段開始,保羅進入了生命中捆綁的命運。路加用了8章(21-28章)
的篇幅記述保羅的捆綁,他的命運在聖靈的引導與旨意下,終於成就了為主殉道之路。
二.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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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安危赴耶路撒冷 v.1-16
V.1
哥士島:一小島,最大城市也是哥士,在米利都難70公里,在小亞細亞西南腳。因希臘醫學之祖Hippocrates之出生地,有著名的醫院和醫學院。
羅底(Rhodes):為於小亞細亞南19公里,哥士南80公里,它的一個巨大雕像豎立在港口之入口為古代七大奇觀之一。帕大喇(Patara)則在亞西亞西南角海邊,是呂家省(Lycia)的商業中心。
V.2腓尼基見11:19。
V.3
居比路(塞浦路斯)見4:36。敘利亞(Syria):羅馬一省,現在的黎巴嫩和敘利亞,首都是大馬色。推羅(泰爾)見12:20。
V.4聖靈感動這些門徒,對他們說保羅這趟上耶路撒冷是有危險,所以他們才叫他不要上去。保羅定意要去,因為他去有著聖靈指引(20:23)。聖靈的見證只是豫言,不是囑咐。
V.7 多利買(Ptolemais):推羅南方大約 30 哩的重要港口。
V.8 腓利
是最早選出7個執事中的一個(6:5)。在司提反殉道後,他即走遍撒瑪利亞、迦薩傳福音,是最早積極將福音傳向外邦的人。在8:40提到他在各城傳福音,直到該撒利亞。
V.10 亞迦布(Agabus):他曾在安提阿藉聖靈指明將有大饑荒(見11:28
。他的預言還有表演,就是用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舊約的先知經常用動作傳達信息,如:王上11:29-31,賽20:3-4,耶13:1-11,27:2,結4 & 5:1-4 (Winn,p.
172,Barclay, p.204-205)。
v.12 該撒利亞離開耶路撒冷約 64 哩。是猶太地區羅馬人駐紮的首府,也是最大的外邦城市,曾經是彼得傳福音給哥尼流的地方。
v.14「願主的旨意成就」,多人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保羅不是鐵石心腸,他見眾人為他痛哭,他亦深感心碎,但他為基督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我們不是刻意受苦,就算在平安的日子
裡,也要有這種受苦的心志。
保羅說他的受難,是心甘情願的,不是出自勉強。這和他傳揚的主耶穌道成肉身的意義一樣,他說主耶穌是「自甘卑微,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而他也甘願學耶穌,卑微到成為人的僕人。
v.16
拿孫(Mnason)是居比路人,是一個說希臘猶太人(Hellenist),又是一個“久為門徒”(和合本),是當年五旬節信主的意思(第二章)。路加從他那邊知1-12章的事蹟(Winn,
p.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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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被誣告(21:17-40)
v.20耶路撒冷猶太信徒,仍遵守摩西律法,停留在舊約時代,將新約與舊約混雜在一起。
v.
20-26保羅、路加和各外邦教會的代表,帶著捐項來見雅各[註1]。保羅至少兩次帶捐項到耶路撒冷,都是為了賙濟,其中一次是由安提阿而來,跟據加2:9-10,他曾與彼得、約翰與雅各相見,彼此勸勉分別在猶太人與外邦人中間工作,並且相約『繼續紀念窮人』。此時彼得與約翰顯然不在耶路撒冷,而雅各與長老們接待了他們,並勸保羅行潔淨禮和許拿細耳人的願(民6:2-5)。剃頭與剪髮的願
都是猶太人為感謝上帝許的願(18:18),這與拿細耳人的願不同,拿細耳人的願必須在耶路撒冷剃頭還願。上帝藉著羅馬提多軍隊毀滅耶路撒冷和聖殿,結束了這嚴重的混雜。84年以後猶太教禁止基督徒進入會堂,使教會從破壞中
被分別出來。保羅雖然妥協但耶路撒冷教會並沒有接納他,他被捕也沒有引起耶路撒冷教會太大的關心,之後新約就沒有記載關於猶太教基督徒的
消息。後來猶太基督徒逃到佩拉(Pella),教勢漸弱,基督徒乃成為外邦人的運動(Winn,
P. 175)。
v.27 那七天期間,是因為他剛從外邦人的地方回來,有七天的不潔淨(民19:12)。猶太人若摸過死屍
,也要守七天的潔淨期(民6:9-12)。
v.28-29亞西亞的猶太人(19章),特羅非摩(20:4)。外邦人(6:13)。
但當他進入聖殿之後,被一些由外邦回來的猶太人(非基督徒)看見了,這些人正是他的夙敵,因著他在亞細亞的猶太會堂傳福音,以致有人歸信基督,導致會堂分裂,這些猶太人視保羅如眼中釘,又誤認為保羅帶著外邦人進入聖殿,因為聖殿的某一部份是僅有猶太人才可以進入的,違者
可處死刑。於是這幫人控告保羅毀壞律法,褻瀆聖殿,發動猶太人捉拿保羅,要對他施以私刑。當時正值五旬節,世界各地的猶太人都來耶路撒冷朝聖。羅馬政府重視秩序,在大節期間,羅馬在營里駐有整千士兵以防萬一。因此千夫長一聽到動亂,馬上前往處理,保羅這一次的險境,有賴羅馬的公正法律救了他。
V.37 安東尼堡營房在聖殿西北方有兩階梯和聖殿外願連接。
保羅就站在四方型的堡壘的階梯上,如同一個現成的講台,向在聖殿廣場上的猶太人演說,而保羅看似為自己辯護,其實他仍在為基督耶穌作見證,這真是一個上好的機會。他用希伯來話與他們說話,千夫長完全不懂,但百姓卻被吸引住了。
v.38
這裡的暴徒事件發生在54年,一位埃及籍猶太人冒稱是彌賽亞,曾誇口耶路撒冷城牆將在他面前倒塌。羅馬政府很快解決他的黨羽,可是他卻逃跑了。他的同黨都是強烈的民族主義者,又稱為匕首黨,是一批刺客。他們把短劍藏在外衣裡面,混雜在人群中伺機出擊。(Barclay,
p. 210)。
[註1]雅各是指雅各書得作者, 雅各書強調「因行為稱義」(雅2:14
- 26),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但是保羅說因信稱義。這是
paradoxical,基督教之逆理式的說法,是一個銀幣的兩面。我們是因信稱義,因上帝恩典被接納,但是羅10:9說:「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復活」,這樣的信,必須要有行為的表現才是真信心。
早期的歷史學家赫格西仆(Hegesippus)記述雅各的事跡。他說雅各是終身守拿細耳人的願,把自己歸給耶和華﹔他雖然成了基督徒,仍絕對忠於猶太律法。當基督徒和使徒們被逼迫的時候,雅各卻可在耶路撒冷落腳。不管是史學家約瑟夫,還是赫格西仆,大家都公認雅各是為主殉道的。約瑟夫說:大祭司
亞那陰險。因為巡撫腓都斯已經逝世,而繼任者亞比諾又未到任,他便召開檢控會議﹔將雅各及其他被控人士帶到庭上,以違反律法的罪名,並判他們應被石頭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