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雪姊府上 5.13.
2006
一.
前言:
亞基帕王有猶太人的血統,負責管理聖殿,委任大祭司等職務。比起羅馬的巡撫和千夫長,他更熟悉猶太人的典章法規和辯論,保羅
是一位很好的演說家,他總是抓住機會宣揚福音,在幾次的分訴或講道中,因著對象不同,使用的言語(21章在猶太群眾前,用希伯來話)和方式也不同,例如:9、22、26章三次述說歸主的經驗,並詳細說明事情的原委。24-26章保羅有兩次受審分辯的機會,保羅權衡局勢,決意要上告該撤,非斯都只好求教於亞基帕王,請他在保羅的分訴中擬出罪狀,於是有了這段使徒行傳最後重要的演說。整個場面浩大,亞基帕王、百尼基大張旗鼓,同著眾千夫長和城�堛煽L貴人進了公廳,來聽保羅的見證,上帝利用惡劣的環境,讓保羅藉機將福音更加廣傳。
二. 解釋:
保羅的自辯
v.1-29
整個申辯可分成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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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3 保羅在申辯前對亞基帕所說的客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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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4-23 他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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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4-29 結論:保羅的異象,他力求亞基帕悔改,完全不顧亞基帕的王者身分和地位。
1. 引言:
v.2-3:保羅謙卑的請他們耐心聽他陳述,保羅侃侃而談,他不以過去迫害基督的跟隨者為恥,反而因過去的罪惡有今日的轉變,來彰顯基督的榮耀。西方抄本認為這是一個悔改者受聖靈感動說出的見證,同時也彰顯出基督救贖的爆發力。保羅心中有兩個意圖,一是想在邏輯上說服他們;一是想在屬靈上得著這些人。
2. 保羅的辯護:
v.4 保羅敘述成長的背景,雖然出生於大數,卻是在耶路撒冷長大,受教於最嚴緊的迦瑪列門下,作了法利賽人。(參見9:11,21:39,22:3),他是傳統的宗教狂熱者,心中燃燒著復活的盼望。「猶太人都知道」:雖然是用修辭學上的誇張法,卻也是真實,因為從前他確實熱心迫害基督徒。
v.6 他受審,不是犯什麼罪,只是堅守上帝在舊約向猶太祖宗的應許。保羅辯論的過程如下:在舊約,上帝清楚與以色列領袖立約,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大衛和所羅門。首要的約是關乎彌賽亞的應許,他要拯救以色列民,並統治全地。舊約時代的先祖已死,看不見應許成就。上帝怎麼履行應許呢?
「叫死人復活!」保羅直接把舊約的應許與死人復活連在一起。他的辯論核心仍然是耶穌基督的復活,並說這正是猶太祖宗切慕等候的。
v.7-8保羅描述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切切不休地事奉神,為要看見應許得以成就。雖然他們散居在外邦,保羅仍把他們看作一個獨特民族,正在事奉上帝,渴望那應許的拯救者來到。
諷刺的是他相信上帝叫死人復活,藉以應驗祂對祖宗的應許,反而成為保羅的罪控!
v.9-11 保羅敘述如何逼迫基督徒。
v.9
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參見2:38,3:16,,4:7&12&17-18,9:14-16。
v.10 參見8:1-3。
v.11對他們用刑,如:鞭打39下,強迫他們放棄信仰,甚至逼他們咒詛耶穌(張永信,v.3, p. 364)。
v.12-18:在大馬色的路上被上帝的光照(見9:1-19,22:6-21)。是保羅人生的轉捩點,上帝並以三個動詞:v.16「向你顯現」、v.17「救你」、v.18「差你」給保羅差派外邦傳道的異象。
v.13
正午:9:3並無敘述,但是22:6有記載。這道光比太陽的光還要強烈,是神蹟不是自然現象。
v.14:「掃羅,掃羅!」:連續重複,是耶和華叫人的方式。參考路4:41; 13:34; 22:31及比較創22:11; 出3:4;
撒上3:10和徒9:4 &
22:7。「你用腳踢刺是難的!』:這是希臘俗諺,刺棒是非常尖銳的工具,用來強迫頑固的動物向前走。意為螳臂擋車,人難抗拒神的旨意。
V.15-16
這次的證言保羅完全去除亞拿尼亞的事蹟,他直接從復活的主領受傳福音的使命(Winn,p.
190)。其實這些是亞拿尼亞的話(22:14-15)和他所見到的異象(22:18-21)。
v.17
我要從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手中救你出來:參見16:35-40,18:2-16,19:23-41。
v.18 前半段的措辭參見賽42:7;半段的措辭參見林後4:3-4。
v.19-21 順服異象,向猶太和外邦人作見證,卻遭到硬心的猶太人迫害。
v.22-23 結語 … 耶穌復活 (參見賽42:6 & 路24:44-48)
v.22. 我蒙上帝幫助:參見23:11。強調和摩西所講的一致。
3. 結論:
v.24
雖然保羅身上帶著鎖鍊,他不但沒有為自己脫罪,反而以歷史、文化以及自己的經歷作陳述,以牧者的心腸,向在場的達官貴人
發出有力的信息。在場的每個人都受到震撼,終於非斯都按耐不住地驚呼:「保羅!你癲狂了吧!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非斯都不得不承認,保羅口才便給,寥寥數語便能讓人信服,即使對手亦無從反駁他的話,是有大學問,但對一個羅馬人而言,他不能明白一個人竟會為他的信仰捨棄一切,所以說大學問使保羅神經失常。其實,除了亞基帕王,羅馬人是搞不清楚保羅所信的與猶太人所信的究竟有何不同,就像台灣與中國,印度與巴基斯坦,世上很少人弄得清楚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v.25 保羅說:我不是癲狂,只是被聖靈感動,為真理作見證罷了。
v.26-27
由於非斯都不信,所以他轉向亞基帕正面鼓勵他,要相信耶穌復活之事。曉得耶穌的故事,和相信先知,等於承認希伯來人的先知事工與基督的工作,兩者關係密切。保羅試圖向亞基帕指明,希伯來
祖宗所期待的,已經在基督的身上成就了。言外之意是說:亞基帕,你既然知道耶穌的事蹟,也相信先知;請將兩者的關係串聯起來,在信仰上作個理智的抉擇吧。
v.28-29 亞基帕聽到保羅直接向他發出的挑戰,於是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這是很多人未信主前的心態,「基督徒」有諷嘲之意。名稱已經遠播,所以亞基帕當然知道。
(見11:26;彼前4:16)。
只是福音固然是好,但若與保羅一樣,為了永生,放下今世的享受,豈是他們所能付出的代價。保羅知道他們的心思,害怕因作基督徒而落入與保羅一樣的窘境。所以安慰他們說:但願神能使你們和我一樣同得恩典與靈魂的自由,而不是將我的重擔及肉體的捆鎖給你們。
v.30
結果亞基帕很聰明地將信念的問題和保羅的請求擱置一邊,而結束了當天的審問,退到�堶掩P非斯都、百尼基談論說:「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若沒有上告於該撒,就可以釋放了。」保羅本來可以無罪釋放的,但是他堅持上告,因為他有異象,相信上帝有祂美好的旨意和應許:「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